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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电费业主门牌号被物业公布 居委会表态支持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8月17日02:13
  本报讯 (记者聂宽冕 实习记者田斌奇)近日,位于大兴区天华北路的一栋洋房小区物业将未缴纳电费的业主门牌号码在小区内和网络上公示出来,引发小区居民热议。有被公示居民对此举动提出质疑,认为物业未经沟通就随便公示自己的门牌号,是侵犯自己的隐私权。

  63名业主被公示

  一栋洋房小区内公示栏上告知书称,由于入夏以来电费大幅上升,5-7月份小区欠费数额较高,物业无力垫付,业主如不及时支付,小区将面临停电。随后,物业将小区中63位业主的门牌号码公布,希望他们能够到物业管理处缴纳所欠费用。该公示内容同时出现在小区业主论坛上。

  此举引发小区中一些居民的质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称,她家的门牌号就在公示名单当中,她称今年3月份曾因为水费收据的问题和物业发生过争执,“当时物业特别横,之后就没有再来收过我的水电费,并非我们不缴。”该女士还表示,物业没有与他们进行过沟通就把门牌号码公示到小区里,甚至还公示到了网上,是侵犯业主隐私权的行为,“我立即给物业打电话抗议,这种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很坏的影响。邻居会怎么看我们?”另一位门牌号被公示的业主称,他们不是不缴水电费,而是想一年一缴,称“这样比较好开发票”。

  物业称迫不得已

  昨天上午,一栋洋房物业管理处刘经理出示了一份亦庄供电局下发的催缴电费通知单,称如果再不缴齐7月份的电费,供电局将于近日给该小区停电。刘经理表示,由于拖欠5月份的电费,供电局曾准备于7月29日给小区断电,后来物业向公司总部申请,在停电前一天由公司垫付了10万元,才使小区免于停电。“小区一共有623户,其中有一半业主自觉缴纳电费,但我们只有一个总闸,如果供电局停电,天气这么热,各家都有老人和孩子,按时缴费的业主也要跟着遭殃,只能先垫付了。”

  随后两个月,由于一些业主没有及时缴纳,小区仍是拖欠下了40多万元的电费,亦庄供电局的催缴通知单也多次下发到物业手里。“这次公示实在是无奈之举,我们只是想让那些一直拖欠电费的人赶紧把钱缴上,好让小区免于停电。一些业主也早就劝我们这样做。”刘经理称,关于公示人员的标准他们也斟酌了很久,“我们公示的只是拖欠了1000元电费以上的,共有63户,占所有业主的十分之一,平均拖欠三四千元。他们中最多的人已经拖了2年没缴电费,一共有一万多元。”

  多名业主补缴费

  刘经理说,上周五贴出这张告知书之后,许多门牌被公示的业主主动到物业管理处来补缴电费,光上周六一天就补缴了几万元,且到目前为止只接到了一位业主的投诉,“多数业主表示了理解,但我们以后也会尽量不采用这种方式,希望业主们都能自觉。”

  部分居民赞同物业做法,居民吕先生称,业主应该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如果一直赖着不缴,公示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公示的只是门牌号,又不是姓名。”

  小区居委会王主任称,居委会曾将群众提出的公示欠缴名单的意见反映给物业。“物业这么做没什么错,电是商品,业主们用了电就应该缴费。不能一部分人不缴费就损害到所有人的利益。”王主任说。

  律师说法 物业做法无明确界定

  京华律师团成员、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表示,遇到业主拖欠水电费的情况,正常渠道是物业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或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来催收水电费。物业将业主门牌号公示的做法是有一定争议的,但是没有相关规定明确禁止或允许这种做法。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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