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自今日起,保险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与银保专管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险公司不能再以“临时工”或非保险公司员工名义推卸误导投保人的责任。
本报消费维权热线近期曾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反映在银行存款时被误导购买了保险产品,受误导者多是中老年消费者。记者调查后发现,各保险公司都将责任推到销售者个人身上,表示他们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临时工”或“兼职人员”。据了解,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自2010年8月16日起,保险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与银保专管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岗银保专管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教授吴春雷表示,保险公司须与银保专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有利于理顺银保销售责任体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销售人员是“临时工”或者非保险公司员工推卸误导责任,从根本上维护投保人的利益。(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