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赵普状告开发商败诉 政策调整逾期212天领房本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8月17日14:53

  本报讯(记者高健)央视主持人赵普因其房产证超期200多天才拿到,起诉开发商索赔违约金15万余元。昨天,宣武法院认为市建委出台政策影响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属于不可抗力,驳回赵普诉讼请求。

  赵普起诉称,2006年9月1日,他与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并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即2008年12月21日前)给付房产证。直至去年7月22日,赵普才领到房产证,超期212天,根据购房合同,赵普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56587.44元。

  开发商承认违约事实,但表示,市建委于2007年5月11日下发了《关于房屋权属登记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存在楼外分摊部位的楼栋,房产测绘单位须在该楼栋及参与该楼分摊的楼栋全部竣工并经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房屋面积实测。申请初始登记的楼栋存在楼外分摊部位的,则楼外分摊部位所在楼栋须已办理初始登记或与该楼栋同时申请初始登记。朱雀门小区属于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至今尚有部分房屋开工建设,正处于该通知的调整范围内。所以,公司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证,是政府部门调整相关政策所致,属不可抗力。

  法院支持了开发商观点,驳回赵普的诉讼请求。

  相关新闻

  三年未办房产证

  刘烨诉开发商索赔

  买房3年仍未拿到房产证,演员刘烨把北京市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办理房产证并支付违约金206441.8元。刘烨起诉称,2006年8月,他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购买朝阳区慧忠北里亚奥国际广场两套商品房。2007年1月25日,开发商交付了房屋,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责任编辑:news3)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