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自200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67件75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7.1%和6.7%。其中,仅2009年一年,便立案查处18件23人。
据介绍,在杭州市检察机关5年来查办的村官案件中,村党支部书记35人,村民委员会主任23人,二者合计占立案数的77.3%。而其他村委或报账员、出纳也大多是村支书和主任职务犯罪的共犯,村一把手犯罪占绝对数量。
村官犯罪主要集中在受贿、挪用公款、贪污3类案件,共64件70人,占案件总数的95.5%。同时,办一案带一串挖一窝的群体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发生在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案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90.4%。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告诉记者,村官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问题,容易激起民愤。杭州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一方面加强涉农职务犯罪惩处,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探索涉农犯罪惩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与纪委、农办等多部门进行有效联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记者马岳君 陈东升 通讯员刘波)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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