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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省内交通违法将可异地处罚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8月22日03:30

  本报讯 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九项社会管理创新措施,为广大开车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这些措施中,绝大部分在江苏已经付诸实施,与广大开车人密切相关的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的有关事项,江苏也已完成前期调研,目前正在制定方案,完善升级系统软件,争取年底前推出。届时,在江苏境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车人可以在异地处理,缴纳罚款,不用东跑西颠了。

  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国家层面发布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中,许多江苏已经在前期推进实施了,而且有些措施,还是吸纳了江苏的经验。比如,推进销售商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群众购车后即可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全面推行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制度,与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设交通事故法庭、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结合。利用互联网和电话完善服务,开车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网上查询交通违法、处理情况等业务,都是在全国率先推出的。

  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江苏只有一项还在推进之中,那就是“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如今全国只有山西、江西、河北实现了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在此次国家政策发布之前,江苏已经进行了前期调研,实施方案现正在制定中,所需的省级联网系统和软件正在开发完善,按进度推算,到年底前,这项便民举措有望推出。届时,在江苏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是城市道路、普通道路还是高速公路,开车人在异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都可以就地处理,缴纳罚款,不用跑来跑去的麻烦了。

  不过,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和缴纳罚款,短期内还难以实现。(于英杰)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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