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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尸要价》作者自述图片真实性:获大奖很意外

2010年08月22日16:45
半分钟后,一位牺牲的英雄遗体被拉出水面,另外一人伸手抓住英雄的右臂并用绳子栓牢,此时大家才发现原来罢工的人早已捞到了遗体,罢工只是为了等时间是在等岸上人的指示。.jpg

    半分钟后,一位牺牲的英雄遗体被拉出水面,另外一人伸手抓住英雄的右臂并用绳子栓牢,此时大家才发现原来罢工的人早已捞到了遗体,罢工只是为了等时间是在等岸上人的指示。

    来源:人民摄影报

  2009年10月24日14时许,长江荆州宝塔湾发生了一起舍己救人事件,当地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两所高校的三名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英勇献身。事发后,作为《江汉商报》的摄影记者,获得消息后,我赶快找自行车、准备设备(因为该日我休息),大约40多分钟赶到现场——宝塔湾。

  这时,救人的现场已经没有了,我目击到的情况是:学生们在江岸上哭,有人指着江面上停泊的船说,长江大学师生们已经给捞尸者支付了4000元现金,不多久就捞上了第一具遗体,现在捞尸者罢工了等着要钱。并希望通过媒体记者对捞尸者施压,叫其尽快继续打捞。

  我沿着江岸走了一圈,仔细看了看停在江中已罢工多时的船,上面几个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坐着的人手里牵着一根绳静等着。实际上在当日16:41前,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也已经打捞上来。2009年10月24日16:43,王守海(船上穿白衣服者)坐在船头等着钱到位。

  “挟尸要价”的本质是捞尸者以控制遗体为筹码,通过岸上师生的不能忍受之痛,拿到天价捞尸费。这次,捞尸者如愿以偿,悉数拿到了36000元。

  我通过调查了解到,在捞尸这个行业,因为政府职能的缺失,“挟尸要价”的行为一直存在。这次因为面对遇难的是舍己救人的英雄,加之岸上有几十名大学师生,使此事成为公共事件,加之我们及时介入公开信息,“挟尸要价”这种潜规则才被暴露在阳光下。趁火打劫,发黑心财的捞尸者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晚,我按要求将所有新闻信息及图片上传采编系统,当班老总看后要我尽快从采编系统删除,并要求不允许在本报刊发,也不允许向外发。

  事后赶往现场采访的《华商报》记者郝建国,对现场学生、冬泳爱好者、现场目击者、警方等信息源调查后,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是:捞尸者陈波、王守海等人赶到现场后,不问英雄的死活,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开口就要钱,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钱不到位不捞。

  当时长江大学的老师身上所带现金不够,答应对方先捞人,剩余的钱随后补上,但捞尸者不干。其间有女同学“跪求”打捞船船主尽快救人,但对方坚持要钱。无奈,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行动,同时扬言:“钱不到位的话,只捞一个”。

  《挟尸要价》图片定格的瞬间是,捞尸者以答应的36000元还没有全部到位为由“罢工”,一个叫王守海的捞尸者,把打捞上来的方招的遗体用一条绳子绑住右手(图片上绳子打结很清晰),用另一条带铁钩的绳子钩住T恤,将遗体横在水中不动。

  岸上的同学们见状哭喊成一片,请求尽快救人,但王守海“摆手”表示不同意(请注意图片上王守海的表情和手势,当时校方答应的36000元尚未全部到手)。最终,捞尸者如愿拿到36000元的捞尸费。

  对于王守海等人挟尸要价的行为,学生们认为是“见死不救”,当地警方调查的结论是“中断打捞”。

  “挟尸要价”事件发生后,荆州市人民政府专门对此展开了调查,最终结论是: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根据以上基本事实,警方认为捞尸负责人、“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2009年10月29日,《华商报》记者郝建国通过熟人引荐找到我,我们相互谈到了各自了解到的信息,在双方认为新闻事实一致后,他看了我所有的文件夹,同时该图片在本地无法刊登的情况下,郝建国选走了图片,并以配图形式在《华商报》刊发,以目击者的身份署名“真真”。

  大约是11月4日,《华商报》新闻摄影部的一位老师详细问了我的拍摄经过及新闻信息,要走当时拍摄的所有图片,并告诉我要将此图片推荐给《人民摄影报》等专业报纸,他根据我的口述整理图片说明,并通过邮件传给我,经我确认后又传给他。

  全文如下:

  挟尸要价“……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身穿白色衬衫的王守海站在船头,一只手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在水中,系着一具英雄的遗体。

  2009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湖北荆州市郊长江宝塔湾两名来此游玩的小孩落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的9名大学生跳入江中手拉手施救,两名儿童得救,但救人的大学生陈及时、何东旭、方招被卷入长江的暗流中。随后,两条渔船和多名冬泳队员在寻找未果后,无奈上岸。

  二十多分钟后,两只打捞船开来,不急着捞人,张口就与校方谈价,“每具尸体一万两千元”。在场师生临时凑了4000元并承诺将尸体捞上来后再补上3.2万元。3时30分陈及时被打捞上来,4时45分方招的胳膊、头被拖出水面。

  此时,得知3.6万元还没有全部到位,王守海停止打捞,手牵绑着方招尸体的绳子“挟尸”与岸上的校方要价。一个多小时后,待学校将余款如数送达后,打捞重新开始。

  王守海受雇于这一新生“行当”的老板陈波。日前,有关方面查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陈波将收取学校的3.6万元捞尸费全部退还。

  真真 摄

  在署名问题上我一再坚持署笔名,理由有二:

  1.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我不想因违反报社制度和“破坏荆州人民大营救的壮举”而失去这份工作,但又不想让一张好的新闻图片没有出口,更不想让真相被掩盖;

  2.在荆州,我是一个外地人,我一个涉世不深的小人物不得不考虑个人安全问题;

  年底,《挟尸要价》获得《南方周末》年度致敬图片提名,署名“真真”。

  同时,还获得《人民摄影》年度编辑部大奖,我知道这个奖是鼓励作品和激励作者的,恐怕一辈子都难获得,但我还坚持署名“真真”。

  中国记协举办的“中国瞬间”新闻摄影大赛,我委托《华商报》并以其记者的身份参赛,在评奖现场,评委们向我求证该图片的真实性,并对《挟尸要价》给予肯定;颁奖时,在多位老师的鼓励下,我首次用了“张轶”署名,新华社也发了消息和我领奖时的图片。

  消息传到荆州,报社没有问责,但扣了我的工资和年终奖金,我意识到危机来了,想趁春节休假之势来淡化我获奖的影响,但因个人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不得已离开荆州。

  “金镜头”获得年度大奖,我感到很意外,我感谢评委、感谢大家关注《挟尸要价》,我愿说出我在拍摄中的所有细节,并积极配合和接受一切调查以还原真相。

  张 轶

  2010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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