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额度、降低利率、创新担保方式等利好政策出台
本报讯 (记者田建平)记者8月20日获悉,为了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让他们贷得到款、贷得起款,《关于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意见》已由省委组织部和人行太原支行联合下发。
明确了承办机构。即在农村地区,主要由农村信用社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提供金融服务;在城乡接合部和社区,由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
确定了支持重点。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金融支持以在职大学生村干部为支持重点,着力支持有一定技术含量、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农村特色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干部自身创业项目、带领农村群众创业项目以及大学生村干部参与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创业项目。
制定了四大优惠政策。其一,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大学生村干部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放大到8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规模可以扩大。其二,适当优惠贷款利率。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贷款坚持微利原则,对优质的大学生村干部创业项目发放的贷款利率,金融机构将比照同等条件下其他贷款利率予以适当优惠。其三,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小额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推动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大力发展大学生村干部创业互保、联保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其四,采取灵活还款方式。根据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采取到期一次偿还、分期偿还等方式,减轻其短期偿还压力。
建立了“绿色通道”。要求承办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信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者,在审批方面实行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的“四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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