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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牢统筹城乡发展的法治基石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24日06:55
  本报评论员

  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法治是一个城市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城市治理的核心价值;对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来说,法治更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石。

  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各种法治规则体系,打牢统筹城乡发展的法治基石,矫正事实上的城乡分化和不平等,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纠正体制上和政策上的城市偏向,消除计划经济体制的残留影响,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教育制度等,才能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创新是动力,法治建设是保障。

  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8月23日,“法治城市创建·成都论坛”举行。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成都论坛”的举行必将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提供有益的经验。

  论坛的召开也是理论与实践的一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以此次论坛为平台,实务界工作者进一步汲取了理论营养,而理论研究者从包括成都在内的诸多地方创新与尝试中,直接地感受到了来自实践的新鲜素材,如成都市围绕建设“中西部法治环境最佳、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的法治城市”,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核心、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为保障、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构建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的做法,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入了首批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行列。

  作为司法部自2008年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以来、第一次专门针对创建工作举办的专题论坛,“法治城市创建·成都论坛”紧紧围绕“法治: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基石”的主题,就法治手段创新社会管理、城市法治建设的特点、困难和路径、统筹城乡发展的政治决策与法治等诸多命题进行了探讨交流。正是从这一点上,论坛的召开使相关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也是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理念不断传播的过程,这既需要理论工作者的辛勤研究,需要实务工作者的扎实实践,更需要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不断交流学习。就此而言,此次论坛会聚了法律界、法治城市建设工作领域的精英和专家,是一次学术与实践交流的盛会,也一定会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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