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组织了募捐,法院后来认定,负责现场组织的四名乡镇干部截留了一百多万元捐款,并私分了62万元。然而调查却发现,这次募捐管理混乱,甚至没有明确账目可查。而这起私分捐款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更多是依靠证词。一审判决后,四名当事人否认此前供述,称遭到刑讯逼供。该案今日二审开庭审理…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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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检察院也成了被议论的对象。本报记者 钱昊平 摄 |
2008年5月16日下午,湖州吴兴区织里镇捐款现场。根据照片,16时08分,捐款箱还在现场。资料图片 吴团宝 摄 核心提示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四名乡镇干部被认定截留了一百多万元捐款,并私分了62万元。2008年汶川地震后,该乡镇组织了募捐,法院后来认定,负责现场组织的干部,将捐款箱拉走,私分了捐款。
调查发现,这次募捐管理混乱,甚至没有明确账目可查。而这起私分捐款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更多是依靠证词。一审判决后,四名当事人否认此前供述,称遭到刑讯逼供。
几名镇干部是否将地震捐款装入了自己的口袋?该案今日二审开庭审理。
“妻子到底有没有贪污汶川地震的捐款?”8月10日,浙江人张建荣觉得,如果妻子真的连这种钱都敢贪污,子子孙孙都要背骂名,“但如果被冤枉了,我也会一直告下去的,为妻子讨个清白。”
张妻沈梅英,曾任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民政科副科长。今年4月21日,吴兴区法院判沈梅英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法院认定沈梅英受贿12000元,伙同另三名镇干部私分地震捐款62万元,她本人分得11万元。
一审开庭时,包括沈梅英在内共三人“翻供”,否认之前在侦查、起诉阶段私分捐款的供述,只承认受贿。一审判决后,四人全部上诉,并称曾被刑讯逼供所致。
采访期间,吴兴区纪委、法院、检察院没作回应。
这起私分地震捐款案真相到底如何?今日,该案二审开庭。
8万余捐款一年后现身 办公室内被发现有捐款,孙水荣称是自己的。当地对其立案调查
“如果不是沙发底下的那笔钱,事情什么时候能浮出水面真不好说。”8月10日,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纪委书记费斌说。
去年9月30日,清洁工在现任镇人武部长办公室打扫卫生时,发现沙发下面有一包钱。人武部长随后向镇党委汇报。
钱用报纸包着,纸上写了数字,85174元。
“经过大致了解,我们判断与地震捐款有关。”费斌说,报纸里的钱有一块的、五块的,还有毛票。包钱的报纸是2008年5月7日的,是汶川大地震发生的前几天。
据费斌介绍,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吴兴区政府5月14日向全区发出开展捐款通知。织里镇由时任人武部长孙水荣担任募捐活动总负责人,时任民政科长陈国荣担任现场负责人,时任财政站站长韦竹根负责资金及现场捐款银行存款工作。
孙水荣于2008年8月调任他职。费斌说,如果钱与地震捐款有关,也许是一年前就放在孙水荣办公室了。
于是,镇纪委找到孙水荣。孙水荣说,钱是自己的。
“我们一直没有让他看到钱,让他仔细想。”费斌说,孙水荣坚称钱是自己的,并两次打报告要求拿回钱。
想了两个月之后,孙水荣还是说钱是自己的。织里镇纪委将情况向吴兴区纪委汇报。2009年12月13日,费斌将钱打开给孙水荣看。
此时,吴兴区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后移交司法机关。
四干部“贪污捐款” “我们没有能力查清。”镇纪委书记说,他们希望法院能查清楚 事发后,孙水荣辩称,并非想侵占地震捐款。他说由于银行是下午3点半关门,关门前的捐款存进了银行,尾款带回了办公室,准备次日上班时再存,但由于事多遗忘了。
其妻邹金芳今年8月10日拿出一份1998年的病历说,孙水荣当年出过车祸,头部受伤造成记忆失常,才忘记了沙发底下的钱。
她觉得老公想贪那8万元不合常理:“如果真想占有,当时怎么不拿走?事发后怎么还敢打报告往回要?”
“作为乡镇纪委,我们没有能力查清此事。”织里镇纪委书记费斌说,孙水荣把钱记成是自己的,让人费解。他们也希望法院能把事情调查清楚。
今年4月21日,湖州市吴兴区法院认定85174元捐款是孙水荣截留,构成贪污罪。
孙水荣被判刑17年。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止85174元。
法院审理认定,2008年5月16日、17日的捐款中,孙水荣伙同织里镇时任民政科长陈国荣、时任民政科副科长沈梅英、时任财政站长韦竹根截留了113万元,其中17日私分了62万元,16日截留的51万元去向不明。
4人中除了韦竹根,另外3人交待在以前的工作中还有受贿行为,分别从一到五万元不等。四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书中体现,认定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截留私分汶川地震捐款。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