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原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刘志华落马,牵连出开发商刘军,之后刘军为减轻罪责,又供出了原海淀区区长周良洛和北京城建集团副总经理林某。记者昨日获悉,林某被市一中院认定受贿400余万元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6年,北京市原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刘志华被查处,从而牵出了房地产大亨泰跃系掌门人刘军。刘军当时只有40岁,却已经入选《福布斯》中国富人榜,名列第174位,控制着5家上市公司。
为了减轻罪责,刘军先是供出了周良洛。2008年3月,周良洛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缓。之后,刘军又供出了林某。2009年5月至6月林某开始接受纪委调查。
据了解,2004年至2009年林某一直在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营销、资本运营、土地开发等。据其供述,2005年至2006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刘军的请托,在城建集团向泰跃公司提供信托贷款人民币1.5亿元的项目中为泰跃公司提供帮助。2006年2月,林某收受刘军给予的位于海淀区逸城东苑的房屋一套,价值人民币143.22万元。
除此之外,任职期间,林某为城建四公司张某、吴某分别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人民币180万元。为城建四公司承揽金隅科技发展研究中心B、C栋写字楼、立水桥职工住宅等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城建四公司经理梁某人民币10万元。
林某还接受北京城建四广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薛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办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帮助,为此受贿人民币60万元;接受铭基电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蔡某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东湖湾名苑二期等项目提供帮助,为此受贿30万元。(记者 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