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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学生入城镇居民医保 工作后可“带走”

来源:燕赵都市网
2010年09月01日11:44

  新学年伊始,河北省鼓励在校大学生入医保

  燕赵都市网讯 (记者 王丽) 今后,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但在校受意外伤害给报销,寒暑假期间因病住院,医保也给报,毕业后还可跟工作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当前正是大学新生入学、新学年伊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1日召开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并明确大学生在校期间与就业后的参保年限可连续计算,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可以实行学校定额包干使用。

  ■ 在校大学生参保率尚不足三成

  对医保政策不了解是原因之一

  据悉,我省在校大学生有102万,目前参保人数仅为26万,全省还有70多万大学生游离在政府实施的医疗保障之外。今年,我省将抓住新生入学和大学生新学年开始的时机,推动大学生参保工作,力争将30万新入学大学生整体纳入居民医保。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大学生,发现他们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认识明显不足,有的还不知道自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有的同学表示自己还年轻,也就是偶尔患感冒,花十几元买点药吃就好了,对参加医疗保险并不感兴趣。采访中,两名已参加了医保的大学生也表示对所享受的医保待遇、报销手续了解的并不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学生对加入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程序、缴费标准、医保待遇等政策规定等不甚了解是当前参保率较低的重要原因,各地和各高校应该抓住机会让大学生了解这一惠民政策,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为自己建立起医疗保障。

  据了解,近几年,国家、地方、社会、企业开办的各类学校不断涌现,学生中因病辍学、因病误学的情况时有发生,学校中也曾多次出现同学排队为患病同学捐款救助的现象,医疗保障不到位已成了突出问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具有重大意义。对大学生个人来说,入保后尽管个人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但是医疗待遇水平和保障程度将得到明显提高,尤其是门诊大病和住院治疗,有了“大病统筹”保障。

  ■ 完善制度,逐步提高参保待遇

  我省努力实现在校大学生应保尽保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学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参保政策做出了进一步的完善,逐步提高参保学生的医保待遇,努力实现所有在校大学生应保尽保。

  关键词:缴费

  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医保是‘自愿参加’,我省明确规定,我省所有在校本、专科生大学生(包括民办高校大学生、研究生),一律按照属地征尘居民中未成年人的缴费水平参保,缴费实行个人和各级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个人缴费部分由大学生本人负担,有条件的高校也可给予补助。个人30-40元左右,而各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20元;对享受低保的及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参保缴费一般由政府来负担。

  今年我省还规定,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2010年缴费标准一次性预缴其在校期间全部保费,以后调整缴费标准时不再补缴,也可以按学年依次缴纳。

  关键词:医保待遇

  对于参保大学生享受的待遇,我省规定除住院和门诊大病能刷卡报销外,大学生医保范围还包括意外伤害。其中石家庄市规定,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享受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意外伤害统筹、急诊抢救费用报销、特殊病种费用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和普通慢性病费用报销7个层次的医疗保障。目前石家庄市每年最高报销限额已达到11万元;保定市每年最高报销限额已达到13万元;唐山每年最高保险限额已达到20万元。

  此外,我省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正在着手建立门诊医疗保险统筹,以保障更多大学生的常见病、慢性病得到有效治疗。

  我省还规定,大学生参保不设体检门槛,不设等待期,现在参保即可享受待遇。今年石家庄市规定,大学生缴纳基本医保费和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为入学参保缴费的次月至毕业年份8月31日;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今年9月至年底是参保期。

  关键词:参保年限

  我省最新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与就业后的参保年限可连续计算。也就是说,大学生在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毕业后可“带走”。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在本省范围内就业的,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按每两年折算一年与其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连续计算。毕业后在省外就业的,按当地医保的有关政策执行。

  据介绍,由于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职工连续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男满60岁、女满55岁,则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此项参保年限可连续计算的规定有望让参保大学生再享实惠。

  关键词:门诊统筹

  提高在校大学生门诊医疗保障水平,我省新规定,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可以实行学校定额包干使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由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当地高校当年实际参保大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每生每年25—30元的标准,于每年10月31日前拨付设立校医院的高校包干使用。包干使用资金结余部分留作下年使用,并纳入统筹地区医保基金监管范围,不得挪用。未设立校医院的高校,可以选定一至两所就近的医保定点社区服务机构,承担在校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当地经办机构比照校医院标准拨付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关键词:商业险

  为了作好大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我省规定,对2010年以前已在高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且在合同期内的在校生,由个人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享受住院、门诊大病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等保障待遇,并由学校协调与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享受待遇。

  链接:重点城市参保政策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属地参保,各设区市政策不尽相同,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是我省高校比较集中的地方。两市的参保、报销政策分别为:

  石市大学生参保缴费金额每人每年60元,含10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8.5万元,参保学生每个保险年度最高可报销11万元。

  石市普通门诊医疗费,每年每人累计在200元及以下部分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个人只需自付一半,累计报销额度为 每年每人500元。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门诊统筹资金不予支付。石市今年共有35家高校医务室纳入居民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保定市门诊大病可报销,起付金标准为500元,起付线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未设立校医院的高校,可以选定一至两所就近的医保定点社区服务机构,来承担在校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

  保定市大学生参保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包括2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20元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的 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即参保学生每个保险年度最高可报销13万元。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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