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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专用道”只是优先第一步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9月02日06:22
  孙连宇

  说起“公交车专用道”,我们并不陌生,不是因为“9月1日起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罚款100元”,而是曾经沈阳一些街路上斑驳的字样。确实,“公交车专用道”并不是头一回出现在我们身边,只不过,一遍又一遍的车轮碾压,一次又一次的重复违章,让我们不由自主把“公交车专用道”变得模糊——从印记到印象。

  这一次,看样子有关方面是来真的了,尽管罚款只区区百元,但决心却是百分百。要想把“公交车专用道”落到实处,我们必须注重细节。可以说,没有可行的规则细节,就不可能做到执行到位。纵向来对比,一次次的“专”总在模棱两可中“杂”起来,不是想法不够对症,而是细节决定成败;横向来对比,实行“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不止我们一地,但所谓成果表现参差不齐。谁都承认“公交车专用道”是个好东西,但规划、执行起来却各不相同,到最后,地利不及人和,换句话说,有关方面忽视了人为因素、执行要件。

  说来说去,“公交车专用道”只是公交优先这个大背景下的小语境,“公交优先”作为一个口号喊了许多年,城市公交的发展却一直没有驶上“快车道”。不是我们意识不够,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没有找到根本,没有抓住细节。一言以蔽之,政府城市公共服务的职责定位没有充分落实。想落实“公交优先”,公共服务、以人为本、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的确立必须保证“优先”。

  “公交优先”好处多多,道理并不深奥。如果政府的各种城市管理理念确立了,很容易就可把这些观念运用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的确也意识到并认同这个理念,于是“公交车专用道”再次充当“先锋官”。其实,公共交通从来就不应该是个“买卖”,配套服务比“画地为牢”更要厘清,科学管理比扣分罚款更加要恰当。

  比如,在城市规划阶段,在审批建设一座座高楼的时候,有没有核算楼下道路的实际通过能力?目前要在现有马路上开辟公交专用道十分困难,更不用说在拥挤不堪的街路上开辟公交专用道了,其原因就是因为道路规划就没到位。

  再比如,公交优先还体现在建设资金的财政提供优先、对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的经济补偿优先、公交发展用地优先等等。这一系列“优先”才能保证公交优先。

  此外,公交优先,政府当起表率作用:应适当控制购买公用小汽车,并采用鼓励措施引导公务员出行优先乘坐公交车。还有,就是在公交车低峰时段如何保证社会车辆的正常通行等。这些都是落实公交优先的具体举措,既优先又限制,而“公交车专用道”仅仅是其中一个环节,需要长效治理需要观察调整,更重要的是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这才是保证“公交优先”能够长远的基本前提和制度保障。

  详见今日本报A6版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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