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8日,深圳出现国内第一家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深圳产权交易所。
产权交易是指财产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益的有偿转让行为。技术转让、股权融资、收购兼并、买卖股票都是产权交易的具体形式。产权交易所保证了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促进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进程的健康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
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中国改革过程中的特殊产物,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第一次股份制改革的高潮中,全国各地先后设立了200多家产权交易所,还成立了一些区域性联盟组织。1997年末-1998年初,出于防范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考虑,在中央统一规定下,涉及拆细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所被视为“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明令关闭,其它的产权交易所实际上也处于半关闭或半停业状态,只有上海、深圳等少数产权交易所尚在正常开展业务。
2000年是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出现转机的一年,出现了许多令人关注的新动向。许多地方恢复、规范、重建了产权交易所,一些比较敏感的业务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重新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