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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水气热价将首试“公民待遇”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9月07日02:29
  本报讯 (记者 秦杰)同样使用一吨水,服务业价格往往较工业高出近一倍。昨日,我市召开的推进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透露,江汉区将在我省率先突破价格歧视的作法,已初步得到省政府的首肯。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爱群,曾在全国“两会”呼吁,商业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要与工业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拒绝商业歧视。据称,其公司一年的电费约4000万元,若能享受“公民待遇”,其公司至少可省1500万元。

  历经三年努力,国家日前正式批准江汉区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目前,江汉区已完全没有农业,而服务业发展占该区86%以上。其中,水、电、气等收费标准的歧视,从计划经济延续至今,成为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水价是1.1元/吨,经营服务用水2.35元/吨,中间还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工业和商业用气价格分别为3元/立方米、3.675元/立方米。除了特种行业用水外,商业用水一直遭受歧视,享受着不公正的待遇。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江汉区即开始着手从服务业的成本上“开刀”,欲在用水、用气及集中供热等领域,使服务业与工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从而为全省服务业发展试出经验。据悉,目前,省政府已初步肯定了江汉区的这一“试验”。

  目前,由于电价的决定权在国家,因此未将消除电价歧视作为试验项目。但据介绍,为帮助江汉区此次试验,省政府还承诺,服务业营业税环比将按增量的一定比例返还;省每年发展服务业资金新增部分的20%投向江汉区等。

  副市长文振富在昨日会议上强调,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出台市级推进江汉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读本。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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