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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法官给医生授课 教如何合法免责(图)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2010年09月07日08:08

  昨日下午,青羊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成都市三医院,为200多名医护人员讲解《侵权责任法》:比如医疗纠纷后,应选哪种鉴定机构;病人家属不愿在病危通知单上签字怎么办?

  目前,青羊法院已受理了《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的第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将择期开庭审理。

  案例>>>

  花了10万,医院喊转院法院判医院赔偿2万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明确地划分了医患之间的责任,加大了对医疗行业的规范力度,也让医护人员们随时提高警惕,诊疗过程中不可“越线”。“其实,医疗纠纷处理得不好,对患者是一种伤害,对医院声誉也有损害。”民一庭副庭长蒋玲讲述了她今年才审结的一起案件。

  2008年,一名患者住进了一家市级医院,治疗1年,花了10万元。可是,1年后,医院却向他出具了转院通知,称院方没有医疗条件为他治疗。事后,患者将医院告上青羊法院。“处理此案时,我花了大量时间和患者沟通,还亲自到北京做医疗鉴定。”蒋玲说,鉴定结果是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规范,但在无法治疗的情况下,作为医疗机构应在短时间内让患者转院。之后,法院判决医院向患者支付2万元赔偿金,医院不服,提起上诉,成都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早报记者王了(图片由青羊法院提供)

  问答>>>

  病危通知单上谁签字有效?

  心内科医生:医生该如何鉴定患者家属的身份?如果出现危急情况,家属不愿签字,谁签有效?

  法官:患者清醒的情况下,最好让患者自己签。如果让家属签字,医疗人员应该保留书证,并尽量核实其身份。通常情况下,直系亲属可以为患者签字,包括夫妻、父母、子女。

  法官表示,只要医护人员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工作,即便术中或术后出现人身损害,法院也会根据案件因果关系来判断,医生最后不一定会担责。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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