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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NGO在渐进 “第三部门”不同于政府和企业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2010年09月12日17:05

  《瞭望》文章:北京社会组织生态

  社会组织的兴起,有助于增进政府与民间的和谐沟通,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作为北京一个从事环保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为了尽量压缩开支,老张最近将办公地点搬到了西四环的一个小区里,80多平方米的套间,除了两台电脑和一个书架外,几乎没其他设施。

  经费是困扰老张的最大问题,他不但把工作人员月工资压缩到每人2000元,更要求每一笔办公开支都做到清晰可控,但还是时常感觉捉襟见肘。

  “在现实的经济压力下,工作人员流动性很大。”老张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以前来过几个大学生,后来都转行去做其他工作了。如果社会组织不能吸引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长期工作,将会严重影响到可持续发展。”

  “社会组织的兴起,有助于增进各级政府与民间的和谐沟通,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博士认为,“目前北京社会组织还处在探索阶段,整个社会对其还缺乏更清晰的了解,健全和发展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京城社会组织异常活跃

  事实上,北京一直是我国社会组织活跃的省市之一。走在大街小巷,就可不经意地看见一些社会组织招牌,有的甚至还标有中英文标识。

  “截至2010年8月5日,北京市共登记社会组织7066个,其中社会团体320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24个,基金会134个,从业人员达12万。”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温庆云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

  据了解,北京社会组织经费来源主要有会费、服务性收入、社会捐款、购买服务成本资金,等等。大多数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仅2至3人,因经费紧缺,他们待遇并不高,月工资1500元左右。北京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除了部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更多年长的从业人员,是来自各领域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

  从本刊记者调查情况来看,北京社会组织已遍布城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功能较强的社会组织体系,其作用、社会地位、影响范围都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慈善扶贫、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是其活跃的重点。

  “相比之下,环境保护与慈善扶贫两个领域的社会组织,不但数量多,而且影响也比较大。”温庆云说。

  具体来看,在环境保护领域,较知名的社会组织,包括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北京环境保护基金会、北京水源保护基金会、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环保产业协会,等等。

  在慈善扶贫领域,有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北京弘毅慈善基金会、北京在行动公益热线、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华夏慈善基金会,等等。

  其他各类知名的社会组织,还有中关村知识产权研究院、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北京蓝天救援队、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等等。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赵春燕博士长期关注北京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他介绍,“在北京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除一般的运作性的社会组织之外,还出现了众多的支持性的社会组织,比如,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就是一家以专业培养社工人才为目的的支持性社会组织。”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与其他省市的社会组织相比,北京的社会组织具有政策环境、人才、机会等方面的优势,它们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行事独立、执著而富有激情。

  影响深入多个领域

  “社会组织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对资源配置、平衡利益等方面有积极的调节作用,对市场行为、经济秩序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所长高祖贵研究员这样告诉《瞭望》新闻周刊。

  而在温庆云看来,社会组织还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对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有重要补充作用,对解决社会矛盾、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有“缓冲器”的作用。

  比如,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北京市汽车、服装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加强合作,组建应对危机服务平台,制定了出口企业扶持长效机制,仅在2009年,社会组织在克服金融危机方面就开展了60项活动,投入资金1.37亿元。

  在抗震救灾和抵御西南旱灾中,北京社会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共向灾区捐赠款物7.6亿元,参与志愿服务达1116人次,充分体现了救灾赈济、扶危救困的公益特点。

  而在重大活动中,北京社会组织的身影更是随处可见。如北京奥运期间,北京社会组织提供了场馆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志愿者服务。在国庆60周年活动中,北京社会组织则承担了20万件庆典服装制作、和平鸽放飞、游行彩车驾驶员培训、10万参训学生应急救护等工作,有32个北京社会组织共4563人直接参加天安门广场庆典活动,23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了社区巡逻、治安维护工作。

  “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高祖贵认为,“北京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力推动社会进步,特别在教育、环保、救助方面作用不小。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多元化的发展。”

  贾西津将社会组织的作用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提供公共服务,与政府构成一个相互补充与合作,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组织是个新生力量;其二社会组织体现了公民自治,可促进政府自身的民主化建设。

  “政府购买服务”渐成趋势

  随着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北京对其扶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比如,完善对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方式、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扩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范围、帮助社会组织申请免税资格、升级社会组织网上管理服务平台,等等。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在我国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下,社会组织要从政府部门获得资金并非易事。因为社会组织在政府财政账户里没有“户头”,所以社会组织接受财政体系的拨款渠道并不顺畅。“在国际上,多数国家采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对NGO拨款有的占50%以上。”

  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方面,北京作了不少尝试。2010年3月,北京东城区率先在市民中心召开了东城区公益项目信息发布会,将为老年人服务、居家就业等15类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布,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程。4月2日,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结束,东城区最终确定了18个公益服务项目由政府出资近130万元进行购买。

  2010年,北京市民政局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在扶贫救助、扶老助残等关系民生等十个领域开展服务活动,市区两级政府投入1亿元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共有1846个社会组织联合行动申报了2706个项目,预计共筹集社会资金22.98亿元。目前已有178个组织的233个服务民生项目正式启动,使58.43万人次受益。

  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主任宋庆华告诉本刊记者:“在今年我们的经费来源中,政府购买服务占25%,而这一数字去年仅占10%,预计明年会有所增长。”

  赵春燕认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是政府未来的一个明显趋势。一方面,可扶持部分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通过自身的技术优势和服务力量,来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

  北京社会组织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以2009年为例,北京社会组织收入合计约为133.71亿元,比上一年增加5.84%。2009年,北京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总资产达到321.31亿元,净资产达到264.12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19.08%、16.31%。

  创新管理仍是“突破口”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北京社会组织与其他省市一样,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能力不强、动员能力有限、社会公信力不高、活动资金缺乏等问题,制约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功能的有效发挥。

  为将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引导纳入依法管理之轨,2008年9月17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从工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社会组织的具体目标。近年来,也不断加快管理创新的步伐。

  温庆云介绍,“北京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创新,启动中关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试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及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同时,北京还通过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启动,进一步拓展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域。利用96156工作平台,实现备案工作的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组织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备案工作管理体系。“目前,北京已有170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备案登记。”

  “结合工作实际,北京还对社会组织登记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咨询项目列表,提供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一次性讲清成立的各项要求;主动为申请人联系业务主管单位,并帮助申请人与业务主管单位建立联系;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审批过程管理,高标准服务,高效率办结;为行业协会,公益类、福利类社会组织设立登记建立绿色通道。”温庆云说。

  谈及未来的发展制约,贾西津认为,“目前社会组织最大的障碍是法律环境不顺畅,虽然数量多,但规模小、分散,并没有真正形成一种社会力量。”

  她分析,“很多社会组织的透明度不高,也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其财务数据、管理团队、项目成效等信息,外界并不很清楚,这恰恰是能否赢得捐赠者信任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北京社会组织要有效参与公共危机治理,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给社会组织成长创造更宽松的制度空间。”温庆云认为,“创新管理仍是北京社会组织是否能获得长足发展的‘突破口’。”

  据温庆云介绍,北京下一步将以建设和服务为目标,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和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有受访专家建议,北京在简化和放松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手续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及其组织运作的动态过程的监督、评估和控制。“只有社会组织合法注册,并在法律的规范下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公共危机治理。”

  “北京社会组织自身动员能力、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祖贵认为,“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应给予更多的鼓励,如果社会组织自身服务质量上去了,公信力得到提升,资金渠道也就会扩宽。”

  “政府亦应进一步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赵春燕建议,“政府应向外借力,在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中可听取社会组织的专业意见,并可将某些专项公共服务交给相关的专业社会组织,以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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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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