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大力发展非煤产业,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近日,乡宁县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投资和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长期以来,煤炭产业一直是乡宁的重要支柱产业,全县70%以上的经济收入与煤炭有直接关系。随着国家、省对煤炭产业政策的重新调整,全县境内的煤矿被大集团、大企业重组整合,以煤矿投资人和经营者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家面临新的抉择。为了鼓励该县退出原煤生产领域的煤矿企业家把资金留在乡宁进行二次创业,同时吸引县外的人才、资金、技术和项目到乡宁干事兴业,该县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准入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资金优惠政策、特殊激励政策等五个方面。在对投资者注册登记、审批手续、核发证照、划拨土地等方面,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工商、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办理。特别在资金扶持上,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分别制定了扶持的具体比例金额。为支持企业启动资金流转,县上成立了项目担保公司,为投资企业提供10%-30%的启动资金贷款担保,县财政多渠道筹集1亿元作为项目专项扶持基金,本着 “大项目、大支持”的原则,用于支持项目发展。与此同时,该县设立了经济发展特殊贡献奖,鼓励高级别技术创新人才干事创业,扶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品牌。 (张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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