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公布,自今天(14日)起施行。
这部司法解释的条文共有18条,分5方面内容。具体包括:合理界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和诉讼主体,特别是返聘问题、加班费问题、劳务派遣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于合理分配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数量增长幅度快、社会敏感程度高、涉及范围广的纠纷类型。其中,对于退休后又返聘人员回单位工作的职工权益如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挺庭长杜万华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挺庭长杜万华:如果这个企业的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完了退休手续,以后又返聘到工作岗位,他同所在单位的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有些企业是提前退休,职工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这些职工到新的岗位找到新的工作,这时要确立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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