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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新举让您买房办证少跑腿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9月15日06:13
  沈阳市房产局在前期推出40项便民举措的基础上,9月12日又推出房屋登记10项惠民举措。自今日起,本报分期对相关举措进行解读。

  举措一

  开设“多功能”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商品房办证、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等业务,缩短申请人等候时间。

  解读

  以往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三楼每天都要接待办理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手续的百姓数千人。办件高峰时,有数百人在排队。可因为办件各窗口职能固定,经常会出现有的窗口闲着没人等、有的窗口却应接不暇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大厅将三楼36个服务窗口全部开设为“多功能”服务窗口,即每个窗口不再局限于办理一种业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人人成为“多面手”,可以快速办理商品房办证、二手房买卖、抵押权设立、抵押权注销等登记业务,缩短了百姓排号等候的时间。有的购房百姓一次需要办理两项业务,过去需要重复排号,如今一个在窗口就能“搞定”。

  此外,三楼大厅还增派业务骨干,为急于返程的外地人、老人、病人、残疾人、携带幼儿和外国人等需要帮助的人士开设了6个“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可以保证有特殊需要的人群即来即办。

  举措二

  开设“法律咨询”窗口,由沈阳市房产局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法律顾问免费提供房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咨询人维权。

  解读

  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00),市房产局交易权属登记中心聘请具有专业律师资质的法律顾问,在服务大厅三楼免费为咨询人提供房屋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您维权。咨询内容主要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离婚析产及夫妻共有问题、继承及赠与问题、开发商拒绝且拖延办理房产证问题、无产权证房产的买卖问题、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的法律含义以及法院强制转移等。

  举措三

  开设“邮政快递”窗口,为外地及不能亲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且自愿申请邮递的产权人提供服务。

  解读

  市房产局针对每日登记服务大厅客流量近万人,受理各项登记2000件的实际情况,引入“EMS邮政速递送证”服务。只要您自愿向“邮政特快速递”窗口申请,在交纳邮寄费用和相关办证费用后,将由邮政速递公司在约定的日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证》送至您在全国指定的任一地点(市内一日,郊县二日,省际四日,不含港、澳、台地区)。

  适用邮政特快速递的业务种类:1、商品房办证;2、二手房交易过户等个人业务。

  举措四

  开设“大宗发证”窗口,申请人可委托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

  解读

  设在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二楼的“大宗发证”窗口,专门接待金融机构、开发单位等批量发件的服务对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协调与服务,接受批量委托取件。

  具体办事流程如下:登记受理后,申请人持《受理凭证》、规费收据、身份证明,直接到发证窗口领取。

  本报记者 彭跃东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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