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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商”用鞋盒装钱派人行贿 庭审称不懂法(图)

来源: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2010年09月16日01:41
视频法庭可以看到庭审全过程 本报记者 史周 摄

  新闻回放:

  称霸一方,在长春市78号线水果批发市场大肆“扣货”、“扒皮”,又垄断长春鞋业市场的郝伟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因涉黑等9项罪名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郝伟成等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的庭审进入第二天。从9时开始的庭审中,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审理主要以举证、质证为主。部分被告当庭质疑公诉机关的举证。为满足群众旁听愿望,吉林中院专门设立了同步视频法庭,旁听群众可以通过视频形式观看该案整个庭审过程。

  郝伟成涉黑案由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分别以被告人郝伟成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被告人黄金英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被告人包文斌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诬告陷害罪,行贿罪依法移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刘明宇等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其他罪名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据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郝伟成自1990年以来,纠集被告人常振海、陈宇、牛俊志等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控制、垄断长春市78号线水果批发市场,聚敛钱财;并通过搜集枪支,持枪械斗、替人摆事等不法行径,扬名造势,初步形成了以郝伟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郝伟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有组织地大肆进行非法索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持有枪支、野蛮介入拆迁领域、非法暴力拆迁,通过行贿手段腐蚀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以寻求对其包庇和纵容,诬告陷害他人,非法控制、垄断长春市鞋业批发行业,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分别追究被告人郝伟成等被告人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昨天,公诉机关对除第一天的8名被告外的另外22名被告进行举证,本案预计审理3至5天。

  庭审现场,部分被告对公诉材料表示有异议,说的最多的是——

  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我是旁观者……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根据公诉机关当庭宣读的公诉材料,部分被告表示有异议。

  而坐在旁听席的被告亲属或朋友,看到被告回答法官提问题,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庭审结束,看到被告被带走,有几名女士痛哭流涕。

  郝伟成:我一无所知

  关于“整”吴建超:未参与

  为了霸占新世纪鞋城的产权,郝伟成、黄金英、包文斌捏造吴建超涉嫌犯罪的虚假事实,通过贿赂有关司法人员诬告吴建超,导致其两次被刑事拘留。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列举了郝伟成等人行贿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队原队长杜占华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称,为达到霸占鞋城的目的,郝等人预谋并联系杜占华,以偷税角度两次对吴建超进行诬告,致使吴建超两次被拘。

  对于公诉机关的举证,郝伟成表示自己并未参与此事,对此事一无所知。黄金英也表示,她从未想过“整”吴建超,联系杜占华只是为了咨询吴建超是否涉嫌诈骗,对于整个事情细节并不知情。

  关于“大哥地位”:只是岁数大

  在庭上,公诉机关列举了大量证人证言,以此来证明郝伟成的社会大哥地位。

  坐在被告席上的郝伟成偶尔拽下衣服,或挪动下身体。等到公诉机关举证后,郝伟成表示,自己并不是大哥,一些人如此称呼自己也是因为自己岁数大,表示对自己的尊重。

  “我不知道、我没在现场、当时我不在。”这些话语是法庭上郝伟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据悉,对于公诉机关所举证的其涉嫌其他罪行等,郝伟成均表示质疑,其代理律师也提出了异议。

  当庭,其他一些被告也表示了异议。

  黄金英:我并不清楚

  关于行贿:我有质疑

  公诉机关介绍,路路通鞋业总经理黄金英等人进行行贿时,使用鞋盒将钱物装好,再派人送去。也有被告表示,当时自己送东西时并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

  在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举证的质疑,黄金英没有过多辩解,却提出质疑。

  关于诬告:不知道细节

  昨天17时20分许,法庭仅留下包括郝伟成、黄金英等6名涉嫌诬告的被告人。对于诬告他人的事情,黄金英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一些细节我并不知道。”

  陈宇:我是旁观者

  关于枪支:有,但没使过

  9时许,被告陈宇被法警押入审判席。在法庭上陈宇辩称,自己几年前与郝伟成有联系,并曾跟随郝伟成去过澳门参赌,费用都是郝伟成出资的,自己手中曾经有过一把枪,但是并没有使用过,后来就将枪支转给其他人。

  关于郝伟成:早没接触

  在近几年的时间里,早已经不与郝伟成接触,而且郝伟成也没有给自己买车、买房子,自己虽然参与了几次事情,但只是旁观者。

  刘明宇:我没网罗别人

  对于公诉机关的举证,被告人刘明宇提出很多质疑。“我们都是发小,我没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坐在被告席上的刘明宇不时挪动身体,在发言时情绪激动,不时挥动手臂,致使法官不得不一次次对其进行警告。

  此外,刘明宇还否认了自己受人指使打人,“我是为了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指派我打打杀杀。”

  在昨天的庭上,刘明宇质疑最多,辩解也最多。对于他的质疑,公诉机关一一列举事实进行举证。

  辩解·不语

  张东青:

  行贿受指使,我不懂法

  法官:

  做7次不知情,你自己信吗?

  张东青,女,57岁,原长春市路路通鞋业有限公司经理。

  在法庭上张东青说:“自己虽然是经理,但也是打工人员,做任何事情都得听从老板黄金英安排,我是在2005年5月份与黄金英相识的,负责管理工作。”

  “我要喝水。”在庭审中,张东青表示口渴,法官也给予允许。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东青表示自己是受黄金英的指使进行7次行贿,因为自己不懂法。此外,对于涉嫌诬告罪,张东青也给予否认。

  法官指出:“你是一个中专毕业生,又是做财务工作的,又是管理人员,如果黄金英让你送一次或两次物品给别人,你不知情,那么让你连继做了7次这样的事情,你还称自己不知情,你自己相信吗?”听到法官的问话,张东青不语。

  公诉·应对

  当庭改变举证方式

  在昨天公诉机关进行举证时,被告刘明宇等人对公诉机关提供的举证表示质疑。而部分被告的代理律师也表示,一些被告人本身文化水平较低,不可能说出如公诉机关列举的一些话来。

  鉴于此,当庭,公诉机关对部分被告改变了举证方式,直接将一些被告在检察机关审查时的笔录进行宣读,以此来证明侦查机关在取证过程中的真实性。

  庭审·秩序

  200余警力参与执勤

  昨天,前来旁听的被告亲属并不多,持旁听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截至当天9时许,法院门前听庭人员全部进入。

  据了解,郝伟成涉黑案开审后,吉林市警方派出大量警力参与执勤,维持法院现场及听庭秩序。包括吉林市交警部门、治安支队、辖区民警共近200余警力,参与到执勤当中。

  18时许,近一天的庭审结束,被告分乘两辆大客车被送往看押地。

  本报记者 史周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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