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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村官”损农现象日渐增多

来源:天山网
2010年09月25日13:23

  “村官”损农现象日渐增多

  据民政部发布的《2009年度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共有村委会59.9万,村民小组480.5万个,村委会成员234万人。

  “按照这些数据推算,仅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就超过700万人。‘村官’队伍履职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活。”佟丽华说。

  报告显示,近年来,“村官”作为农村基层事务管理者,履职过程中涉及的经济利益也越来越多。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在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有4968人,占总数的42.4%。”

  报告称,“村官”财务问题主要集中体现为直接侵害村集体财产和补偿救助款项、收款入不敷出、违规提款、骗领各类专款和补偿款项等几种方式。

  报告分析指出,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官”在直接掌管村民各项利益的同时却没有受到有效监管,这是“村官”贪腐的主要原因。

  “在报告收集的50起村官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农村集体财产和各类款项的,几乎没有一起体现出村财务管理中应有的秩序及规范。比如2001年江苏省某村职务侵占案中,涉及了村主任、支书、副主任等5名主要‘村官’,通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法,侵占集体财产总计近20万元。”佟丽华说。

  “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序及规范,首先表现在相关人员实际操作中不执行已有的基本财务制度。比如深圳平湖村主任贪污案发时,办案人员从村委会办公室发现几麻袋‘账本’,里面全是该村委会主任签字的白条。”佟丽华称,“预防和治理村级财务问题首先要通过村务公开来约束‘村官’职权与履职;其次应通过健全审计、行政监督、司法救济等保障村务公开得以落实;还应当通过建立规范的分类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管理村集体和村民应得财产。”

  佟丽华建议,村级财务应当按照财产性质分为两块,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其一是国家拨付给农民的补贴、救济等应该直接发放给农民的款项;其二是村集体管理支配的财产,包括村务活动、公共建设、征地补偿安置中集体管理部分、村集体经营资产等等,针对集体资产要建立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值得肯定的是,近些年各地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控方面开展了改革和探索,其中的典型做法就是‘村账乡管’,种种改革都是为了使村集体财产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严格化,提高村民对村级财务的参与程度,对于规范村级财务有积极意义。”佟丽华说。 (记者 骆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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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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