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西安网友:关于强拆民房多次上访的过程说明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25日14:36
  我们是未央区石化大道南侧商业房的产权所有人。2009年4月底接到通知,该地区将实施街道提升改造。改变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是件好事。但其做法却使人无法接受,一是该地区房屋全部拆除,将土地储备起来。二是不给予任何赔偿,2009年10月底,非法拆迁办因一无拆迁许可证;二无工作人员上岗证;三无针对该地区的赔偿方案开始在我们的商业房门前圈起围墙。我们一方面为维持自己的权利阻止围墙;一方面向汉城乡负责拆迁的项书记反映情况。项书记表态为了不影响进度,墙一定要垒。我们想向书记表明我们的立场,围墙不能垒,不能强制停水、停电。但我们的要求未被听取。为避免因围墙和施工队激化矛盾我们放弃了阻止行动,并且我们正式向未央区信访办、汉城乡主管拆迁的项书记提交了我们的产权证明及其要求的文件。拆迁办做一询问登记后将我们推到未央区建设局,到未央区建设局因找不到接待部门而被门卫阻止,到未央区汉城乡项书记处向书记答应研究上报,但一定要积极配合拆迁,将我们房屋低价赔偿,我们怎样配合。

  2010年4月上旬,我们有三家房屋在无任何签字和口头承诺的情况下被强制拆除,我们再次来到未央区信访办、未央区党办上访。信访办打电话通知拆迁办来人将我们带回去协商,双方之间差距较大而无结果,而党办则只是表向区长反映情况而毫无结果。

  2009年4月中旬,在多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又向市信访办、市委信访室上访。结果如同上边,还是打电话来人领我们回去协商,我们又被推回去和拆迁办交谈。拆迁办也表达承认我们有证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将补偿标准提高到一楼每平方米伍佰元;二楼叁百元;三楼壹佰五十元的标准。但我们认为这个标准不能反映合理的情况。因为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和郊区农民补偿标准都远远高过我们的补偿标准,我们怎样接受?

  2004年4月下旬,我们又到省信访办上访,信访办在接收我们提交的材料后,又打电话叫来未央区拆迁办,将我们带回协商,在到拆迁办后,补偿标准和赔偿情况还没有什么改变。只是补偿标准提高到一楼壹仟元,二楼伍佰元,三楼叁百元,同时取消水电补助及补助项目。我们认为,我们的房产证是政府发的,而我们也向国家缴纳了房屋契税,我们的手续合法、房子合法,补偿标准不能随意按无证房屋进行补偿。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上访。
(责任编辑:renyue)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