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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建设局一副处长受贿18万 被判11年徒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28日23:01
  中新网金华9月28日电 (李飞云 吴挺笑 张琴)原浙江金华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兼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负责人胡绰,利用哥哥画室成贿赂款中转站,千元字画卖三万,今天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违法所得人民币186500元,除已收缴的款项之外继续予以收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胡绰在金华市建设局先后任综合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事业单位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的负责人等职,负责金华市建筑设计院改制事宜、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招投标环节的检查、指导、管理等工作。

  胡绰手里握着权力,一些承包商为为为能得到胡绰照顾及帮助,纷纷向其“进贡”,为了掩人耳目,胡绰介绍那些想“孝敬”他的承包商到其哥哥的画室去“购买”字画。在工程监理和招投标方面有求于胡绰的陈某和黄某,分别花了6万元和3万元高价共买下三幅字画。

  经鉴定,三幅字画实际价款仅值3500千元,其余86500元都落入了胡绰的口袋。此外,胡绰还通其他形式收受贿赂10万元。案发后,胡绰退出赃款人民币6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86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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