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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重点监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9月30日04:53
  广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监督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李蓓 林俊杰)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要求广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尤其是重点监督“立案后不进行侦查或者无正当理由久侦不结;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等。”

  《决定》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调解活动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执行行为侵害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合法权益的”等行为。并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刑罚执行机关的制约。”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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