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被依法执行死刑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王华卫
时报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命令,9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市瓯海区委原书记谢再兴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11月15日,谢再兴与情妇邵颂乔发生争执,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邵颂乔死亡。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3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谢再兴死刑。谢再兴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驳回了谢的上诉,并将死刑判决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并发出了立即执行死刑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