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特约记者王德华 通讯员孟卫军)鄂州男雇牢友报复房产公司负责人,闹市泼硫酸伤无辜。昨日,记者从鄂州中院获悉,4名被告均获刑,其中两人判死刑。
去年8月,胡光锡与鄂州一房产公司负责人胡某有积怨,遂出资6万元为酬劳,雇请陈飞红帮忙将胡某的眼睛弄瞎,陈飞红指使陈波邀约莫德家等人实施。
去年9月2日早晨,程良胜、洪梁驾车行至鄂州市南浦路一十字路口处等红灯时,莫等人误以为胡某坐在车内,将硫酸泼向车内。经鉴定,程良胜、洪梁所受损伤均为重伤。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胡光锡和陈飞红死刑,判莫德家无期徒刑,判陈波15年有期徒刑。同时判决两名受害人获民事赔偿130多万元。
一审宣判后,四被告不服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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