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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基本完成集体商品林确权工作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11日17:07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1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完成全部1.25亿亩集体商品林确权工作,占全国已确权林地面积的8.2%。

  内蒙古是我国集体林地面积最大的省区,拥有集体林地3.24亿亩,占自治区林地总面积的53%,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1/8。内蒙古共有集体商品林1.25亿亩,约占集体林总面积的38%。

  据内蒙古林业厅厅长高锡林介绍,从2004年开始,内蒙古在赤峰市、通辽市以及西部地区的部分旗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07年,试点地区扩大到36个旗县区;2009年,内蒙古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目前,内蒙古已完成商品林、商品林宜林地主体改革任务,规范已承包到户和流转的林地、林木承包关系。内蒙古明确规定:农牧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一律归农牧户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用地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排被征收林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从现在到2012年6月,内蒙古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林、公益林宜林地改革,完成明晰产权、实地勘界、登记发证、处理林权争议、建立档案工作。

  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内蒙古逐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集体林业政策,保障农牧民权益。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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