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了1500万买了10套房
曾任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李殿孝一审被判15年
本报讯(记者洪雪)原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殿孝涉嫌贪污1500万元,买了10套房子等。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殿孝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15万元。
今年59岁的李殿孝曾任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北京永大制衣有限公司成立后,李殿孝出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4年10月15日,永大公司因未申报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
检方指控,2003年5月至2007年2月间,李殿孝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售永大公司坐落在延庆县大榆树乡的全部房产,先后收取购买方支付的购房款共计1500万元,并将钱款全部据为己有。
据了解,用这笔钱,李殿孝分别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昌平崔村镇香堂文化新村购买了10套房子,另外还购买了一辆丰田车,剩下的钱则被挥霍。
李殿孝于2008年8月31日被查获归案,同年9月12日被逮捕。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殿孝身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变卖公司厂房,并将出售所得款项1500万元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李殿孝表示不服,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