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经济

新股发行第二轮改革方案出炉 欲解决发行顽症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0月14日14:38
  中广网北京10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出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措施,并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作为第一次改革的延伸和继续,这一次改革措施的推出,旨在解决哪些问题呢?与相对成熟的其他资本市场相比,我们的借鉴与创新又在哪里?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柴华。

  主持人:今年以来,市场里破发、市盈率高企等等关于新股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关注,与此前的改革相比,这次改革如何解决这些新的问题呢?

  记者:对于这个问题,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王林在采访中也是做出了相应的解答,他表示在征求意见的时候就有很多人提出了,比如说限制发行市盈率或者提出窗口指导价,但这样做会干预新股发行的市场化。也有人提到超募和新股破发的问题,王林表示这在其他国家的资本市场里也是常见的。我们因为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所以表现出超募的情况就比较明显,其他有的国家新股上市不做这个要求,自然也就无所谓超募。

  不过对于询价阶段机构报价过高等问题,在这次改革措施中有针对性的调整。在做客新华网的时候,王林解释,目前在配售环节,网下配售时所有有效报价机构都可以获配股份,这样单个机构获配股份数量就比较少。获配数量太少,询价对象认真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并审慎报价动力就比较薄弱,就有人为抬高报价水平的倾向。

  而这次指导意见提高了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单个机构获配股份的数量。在具体操作上,由券商和发行人事前对网下配售确定配售数量,再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可获配机构。这样单个询价机构需要购买的股份数量和相应的资金会大幅增加,以加大定价者的责任,促进报价更加审慎和真实。 主持人:对于这些问题,国外也有很多的经验,我们是如何借鉴与创新的?

  记者:这个可以举一个具体方面的例子来说明。比如在配售方面,境外成熟市场一般都赋予主承销商配售权,允许主承销商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这样可以为发行人提供相对长期的、高素质的股东群体。但是目前国内参与询价的机构不够充分,参与询价和配售的对象限定为基金公司等六类机构,且主承销商不能挑选。

  而承销商在平衡发行人和投资人利益时,倾向于发行人的可能性大,推高价格的动力强,而不够重视投资者的利益。王林表示,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完全放开这方面条件还不成熟,不过在这个方面《指导意见》进行了一定尝试,适度扩大网下询价机构的范围,主承销商可以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优质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将发布承销商推荐机构投资者的具体指引和规范。

  另外,有人提出增加网上认购的比例。这方面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将新股发行总量的90%以上配售给机构。我国现行的做法和国外成熟市场已经有比较大的区别,大概是50%到80%向网上发行比例。王林表示,如果再进一步提高网上比例,那网下机构定价的真实性会有更大的疑问,所以改革还是坚持了目前网上网下的比例不变。
(责任编辑:赵婷)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