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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举报黑恶势力奖励办法:最高可奖1万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10月20日04:26
  本报合肥10月19日电(记者王磊)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公安厅获悉,《安徽省公安机关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公民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直接获取有力证据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举报者最高可获得1万元奖励。

  该办法共五章十九条,从举报范围和内容、举报方式和途径、奖励的标准和程序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该办法中所称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公民举报的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证据的犯罪行为,或者公安机关正在逮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公民可通过信件举报、互联网举报、电话举报、现场举报等多种方式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可以公开或者秘密进行,并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

  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万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查获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线索,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线索,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公民提供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抓获团伙头目或者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500~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200~2000元。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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