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颁布实施后,一个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热潮正在部队兴起。切实做到真学真知真用,对于依法做好政治工作至关重要。
《政工条例》是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我军最重要、最基本的法规。在林林总总的军事法规中,惟有《政工条例》是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名义颁发的。如果说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管方向、抓根本的话,那么《政工条例》则是管方向的方向、抓根本的根本。这种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决定了学习贯彻的重要性。不仅机关干部要认真学,基层干部也要认真学;不仅政治干部要学好,军事、后勤、装备干部也要学好。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系统总结了我军政治工作的新鲜经验,充分贯彻和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要真正领会和把握,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毛泽东同志曾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学习《政工条例》也是如此,必然要经历一个由感到知、由知到思、由浅入深的过程。也就是说,看过了不等于看懂了,学习了不等于理解了。只有认真地而不是肤浅地、全面地而不是零碎地学习领会,才能真正把握其精神实质。特别是对新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不但要明白修改的重大意义,还要明白它对政治工作将产生的重要影响,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运用也是学习,而且是很重要的学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一招一式自觉与条例“对表”,不折不扣用条例规范各项政治工作。凡是符合条例的就继续坚持,凡与条例不相符的就坚决纠正,从而使政治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成为推动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
知之愈深,行之愈笃。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三者互相联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学是知的前提,也是用的必经之途;知是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学习成果向实践成果转化的重要纽带;用则是学和知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我们要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学习与创新相结合,让学、知、用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把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扎实、有效。
(作者单位:武警南京指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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