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吴萌北京市司法局今天举行了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知识学习竞赛。据了解,这次竞赛是为了配合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用语》),这在北京市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政府部门中还不多见。
今天下午,北京市司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知识竞赛决赛的现场上掌声不断。必答题、风险题、抢答题,来自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第一线的8支代表队参赛选手激烈角逐一、二、三等奖;而场下的200名司法干警也不断为参赛选手加油助威。
据了解,《规范用语》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对执法人接受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通知审查结果、送达结果等主要环节规定了标准用语;在行政处罚工作中,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在设置规范用语时,着重体现执法人员应遵守的法定程序和必须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对于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工作,《规范用语》明确提出接待人员语言要礼貌热情、解释恰当、指引明确。最后,《规范用语》专门设置了慎言和禁语部分,以列举的方式,对讥讽性、歧视性、训斥性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语言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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