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李立 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得携带宠物乘车,不得在城市公交车内饮酒、吸烟、乞讨、卖艺以及实施其他影响车辆正常运营、乘客安全和乘车秩序的行为。征求意见稿共6章67条,主要从规划与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三方面加以规范。
国务院法制办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可以于2010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sgj@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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