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法制办22日公布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国家应当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优先发展,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这将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进一步提供法治上的保障。
征求意见稿主要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予以了规定。明确提出了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应当进行价格听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等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自22日起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或者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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