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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启驻京办居住证办理 地市级机构限办8人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1月01日19:58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王明浩)地方“驻京办”大范围撤销后,北京重启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新近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今年4月14日前发放的政府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全部废止,需要“以旧换新”。地市级驻京机构办理居住证最多不超过8人。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927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295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46家,县级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事机构436家。多年来,各类驻京办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政府驻京联络处,经所在省(区、市)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及县、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全部撤消。因为此,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一度暂停。为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加强对驻京办人员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定于10月25日重启办理驻京机构居住证。

  按照要求,省级驻京机构工作人员,需以旧居住证换发新居住证的,可持原居住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所在驻京机构指派专人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凡保留的地市级政府驻京机构工作人员,可在网上申请(补办项),并提供原居住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所在驻京机构指派专人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新居住证。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申请新证的,省级驻京机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管司审核后,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地市级政府驻京机构由所在机构指派专人携核实材料,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办理居住证最多不超过8人。

  此间专家表示,此次驻京办居住证的办理通知按照国务院精神,明确取消县级驻京办,与地市级驻京办存在的灵活性相吻合。地市级驻京机构人员居住证限办8人,从功能上可维持地市级驻京办正常运转,从规模上可防止其无限度扩张,从而保障"整肃驻京办"的成果。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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