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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五年治好择校费 家长忧能否切断利益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08日01:34
  据新华社电 11月初,教育部网站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了10项措施治理择校费。人们在表示赞成和欢迎的同时,也表示担忧和怀疑,一纸“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择校痼疾?

  家长担心能否切断利益链

  此次教育部提出10项治理择校费具体措施,家长和社会舆论普遍表示赞成和欢迎。有专家认为,这是教育部首次明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问题的时间表,表明了教育部门治理择校费的决心。这是对问题的正视,也是一种承诺。

  但是,很多人仍感觉三至五年治理择校费的前景不容乐观。人们担心,治理了择校费,会不会还有“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面对巨大的利益黑洞,治理目标会很快成为泡影……

  大家担忧根本原因在于,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择校费,家长和学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专家认为,择校费的存在,其实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如果不敢触动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治理择校费就是一句空话。

  专家称主管部门是获利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教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获利者,有的学校把“择校费”直接纳入小金库,上级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则用来改善教学条件,甚至发放教师福利;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择校费”纳入专项账户,参与择校费分成,然后返还给学校,变相抵消教育经费,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与此同时,由于家长成为这个灰色链条上的弱势群体,使治理择校痼疾缺失了来自社会的监督。北京一位姓肖的学生家长认为,对于择校和其他乱收费,学生家长只能被迫接受,谁也不愿得罪老师和学校,从而影响孩子的升学和未来。

  教育部要求,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已经指出了择校乱收费难治的根本。

  专家说法

  专家呼吁强化人大监督

  教育部此次指导意见针对择校提出10项措施,包括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并要求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有专家认为,10项措施招招切中时弊,抓住了择校问题的要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对基层利益群体能否不折不扣落实措施尚心存疑虑。

  “关键是现有的问责机制仍不健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主管部门,等于“老子问责儿子”,结果可想而知。

  熊丙奇说“因此,强化人大的监督问责,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是解决当前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手段。”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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