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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推行“全国最严”限购令 购房成无房者专利

来源:兰州晨报
2010年11月10日09:21

  短期“行政令” 实是“权宜计”

  11月3日,福州公布实行“限购令”刚刚一天,房管部门就宣布撤销。昨日兰州拟推出升级版“限购令”的消息一出,再次引发人们热议。房地产这个市场经济的“特殊商品”,是否需要行政手段来强制限制呢?对此,兰州的许多业内专家未做肯定回答。

  【房产部门】 限购严令是“政策需要”

  “从大的背景来讲,在房价持续走高之时,出台‘限购令’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手段。”11月9日,兰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告诉记者,无论是从兰州的实际情况出发,还是为了与国家及省上调控楼市的政策保持一致,兰州都有必要出台“限购令”。

  而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兰州这两年房价上涨过快,如果再不严控,就很难给上级部门有个合理的交代。随着近期国家重申‘问责制度’,兰州的‘弦’就不得不紧绷,这是‘政策需要’。”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兰州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7.8%,新建住宅同比上涨6.9%,均创年内新高。二手房涨势更是遥遥领先,环比上涨3.6%,在全国排名第二,仅次于最能炒房的温州。

  于是,兰州的这个“全国最严限购令”就将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

  【专家分析】 短期之措 权宜之计

  “这是个单纯的经济行为,靠行政手段来强制执行,效果就会打折。”11月9日,看到升级版“限购令”的消息,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王久梗教授说,他并不看好这个“限购令”。

  王久梗援引一位分析人士的看法称:“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以行政手段抑制需求,或许在一段时间内对一种商品价格会起到压制作用,但假如这种需求的市场动力并未真正削弱,那么它迟早会更汹涌地反弹。”

  “真正的需求取决于市场的购买力。”兰州大学经济学教授宋超英也认为,这个政策难免伤及无辜,不应该长期执行下去。

  “从短期来讲,这些政策对于调控市场,打击投机很有益处,而从长期看,造成的副作用就会逐步加大,不利于人们改善住房愿望的实现。”宋超英说。

  “把有钱人的需求压一压,等一等后面还没有房子的人。”从这一点上讲,搜房控股兰州分公司总经理马志新对“限购令”也表示支持,但他也顾虑到,“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很多政策听起来令人激情澎湃,但可操作性不太强。”如果要长期坚持,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将较大。

  【各方建议】 标本兼治 综合实施

  “如果要既治标又治本,就应该从市场出发深思熟虑才行。”在王久梗教授看来,遏制房价过快增长,保障刚性需求者有房可居是一个“系统工程”。他认为:“首先要对房企实行严格的价格备案制度,严格要求开发商不得以超过备案价格的市价进行销售;同时,要形成阶梯式的税收制度,对于超过二套的房屋,多一套就多征税,这样形成差别。”

  兰州房地产研究中心岳震副研究员则认为,当前首要的任务还应该继续加大“有效供应”。“一方面是在土地出让实行优惠的同时增加供应量,另一方面是加大保障住房的数量。此外,还要紧缩信贷,让投资人手里的钱来得不是那么容易,泡沫就自然减少。”

  采访中,许多专家都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各自的看法,但距离这个“限购令”出台还有几天时间,其效果还有待市场做最终检验。

  而就在10月21日举行的2010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成果华东发布会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便暗示,“限购令”应该是“一定时间内的”,并非持续性的长久政策。

  本报记者 王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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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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