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六成学生可上大学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梁炜)昨日,《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示。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省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我省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
《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5%,比现在提高32个百分点;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比现在提高1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9年的30%提高到60%,在校大学生达到196万名。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2.1年;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达到950万人。
到2020年,省级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超过全省幼儿园总数的50%。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重点建设140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所研究型大学跻身世界高水平大学行列,20所左右的高校(含高职)居全国前列,全省高校100个左右的学科进入国内前10名,2000名高校教师成为国内学科带头人或具有国际影响地位。
此外,我省还将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更为满意的公平教育。
我省还将全面建立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和优秀教师的教育体制。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
根据《纲要》征求意见稿,我省将健全终身教育。建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大幅提升。
试行本科考试与高职考试分开探索高职注册入学
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梁炜)我省《纲要》征求意见稿称,将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普通本科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类入学考试。鼓励普通本科院校以统一招生考试为主,根据各自选才要求辅以面试等方式选拔人才。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专家、博导范先佐教授表示,湖北省《纲要》征求意见稿关于招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推进多元化考试制度,“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也就是说,今后高考分为两种:一种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这是本科考试;一种是高职入学考试,由我省组织。这意味着,今后高考可能分两次——本科考试和高职考试。
《纲要》征求意见稿显示,我省还将探索建立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制度。范先佐表示,探索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制度,是指在少数几所学校进行试点,学生入学不凭高考成绩,注册即可入学。高职院校主要培养技术性人才,对有技能和有特长的学生,这是利好消息,有利于引导中学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展。
据悉,我省义务教育将继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将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为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将构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实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办法。
《纲要》征求意见稿还显示,我省将支持省属高校自主招生,完善监督机制。改革研究生招考办法,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建立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健全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规范程序。
探索小学低年级学生“零作业”禁止收取择校费
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梁炜)我省《纲要》征求意见稿称,将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我省将建立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举报和问责等制度。探索率先在小学低年级实现学生家庭书面作业零负担。严禁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非重点班。
还将探索“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形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规范招生收费行为,禁止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新生入学、编班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我省将积极推行小班教学,逐步达到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从事或者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有偿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我省将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各级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升学考试成绩、录取率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