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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设卡向租户收费引冲突 收费者持砖头威胁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1月17日04:07
收费人员持砖头威胁租户,一名女孩拿着交费凭证匆匆离开。本报记者 胡雪柏 摄
收费人员持砖头威胁租户,一名女孩拿着交费凭证匆匆离开。本报记者 胡雪柏 摄

  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为向租户收取每月10元的水费、卫生费,在路上设卡,不交费的人不许出村。昨天,在收费现场,有租户因此与收费人员发生冲突。

  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收费的事已经列入村自治章程,如果不交费,房东可以终止租赁合同。专家表示,设卡收费的方式不合适,建议签订收费合同,避免发生纠纷。

  >>事发设卡收费引起冲突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称永丰屯村村委会派人在村口设卡,强行收取10元的水费及卫生费,收费对象是村里的租户,不给钱就不让出村。

  昨天早晨6点,记者来到永丰屯村。7点10分左右,五六名穿深色制服的年轻男子和三四名老人走到村中央一处十字路口,开始检查路人的交费凭证。当时,正是上班高峰,现场的人越聚越多。

  7点半左右,一名年轻男子被拦下,双方交涉未果发生争执。年轻男子指责对方时情绪激动,一名收费人员捡起砖头,做势要打对方,年轻男子转身逃走。

  此后,一名身穿灰色棉服的年轻女子被拦住,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收费人员表示,不交钱就不让走。年轻女子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据了解,被拦下的年轻男子和年轻女子都认为这种交费方式不合理才拒绝交费的。

  >>探访要求携带交费凭证

  据多名租户介绍,该村有一东一西两个出入口,以往是在路口设卡收费的。一位租户向记者出示了交费后村委会给的凭证,名片大小的交费证明上写着“外来人口收取水费卫生费凭证”“十元”“一人专用”,下方写着缴费人、日期等栏目,并加盖公章,要求注意保存、当月有效、随身携带。

  租户中有的认为方式不当,有的认为已经向房东交租金就不该额外收费。而村民们认为,既然租户生活在村里就该交费。

  >>回应收费写入自治章程

  村委会负责人苗先生对记者说,收费人员是村委会派的。经过村民代表商讨,才决定对租户收费。记者在村民自治章程的37条看到,村里有权向租户收取水费、卫生费,如果租户不予交纳,房东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条例未注明收费的标准为10元。

  苗先生说,现在外来租户已经过万。村内道路需要修缮、垃圾要清运,加上使用的是自备水井,各项维护都需要钱。以前曾上门收费,但租户白天不在家,又怕打扰人家休息,所以选择上班时间在村口收费,目前这种收费方式更有效。

  西北旺镇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各村都是村民自治,在争得村民代表同意后,村委会可以收费。如果租户与村委会产生矛盾,他们会协调。

  海淀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因此收取水费及卫生费的具体价格,在通过村民代表同意后,可以由村委会决定。

  >>律师说法涉嫌干涉人身自由

  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所表示,村委会向外来户收取水费及卫生费是可以的,但采取在路口设置路障,用人力阻挡外来户外出的行为则并不规范,也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嫌疑。

  如果外来户不交费,村委会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提起诉讼,而不是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

  >>专家建议可以签订收费合同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外来人口使用了村内的水,应该交费。但村委会派人在路口拦截,不让人上班的方式失当,也不合适。村委会应该采取别的方式进行收费,比如以合同或者公示的行为来进行。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彭科峰

    同城报道:村委会被指设卡收“通行费” 路过人员绕道回家

(责任编辑:kaime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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