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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副局长玩忽职守 59万“阳光工程”被冒领

来源:城市晚报
2010年11月24日11:09

  农业局副局长玩忽职守

  “阳光工程” 被冒领59万

  事发舒兰,这些补贴款被十家培训基地领走,相关人员被判刑

  ■记者 程宛/报道

  本报吉林市讯 “阳光工程”本是国家帮助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免费培训农民工造福农民的一项福利工程。但就是这样的利民、惠民的好事竟被一些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负责人导演成一出“死魂灵”的现实版。果戈里笔下的乞乞科夫靠到偏远省份收购“死魂灵”来牟取暴利,而舒兰市10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靠虚假培训,冒充人数骗取国家补贴,致使59万多元的“阳光工程”财政专项补贴被违规虚报冒领。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炳奎、刘景志、贾茂珍被判刑。

  舒兰市四中虚报20余万

  据了解,舒兰市四中是较早一批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据舒兰市四中提供的台账上写道:2006年,培训了四期,专业是砖厂操作工,实际培训59人。可是到了“阳光办”的台账上却变为培训505人。虚报了446人,获得阳光工程补助82900元。2007年,该学校从乡镇劳务办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名单获取的名字填写在培训名单里,虚报了277人,获得补偿款116500元。

  2008年,舒兰市四中通过阳光办公室组织到吉林省培训,并且到烟台考察,产生了费用。于是,从在校中学生家长会签名名单中获取名字,虚报160人,获得补偿款48000元(已返还),用来解决产生的部分费用。

  该学校三年共虚报阳光工程补助费201791.8元。

  一电脑学校骗取1.55万

  据了解,2008年2月末,舒兰市鸿洋电脑培训学校通过申请,被舒兰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确认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同年3月20日,学校开始了第一期培训,共培训了68人,为期3个月。讲课的是她和电脑学校的经理贾茂珍。在讲课期间,有的学生来上课,有的报名后根本就不来。据了解,阳光工程每年的补贴标准为:2006年165.7元/人,2007年250元/人,2008年310元/人。该电脑学校在2008年有21人不符合阳光工程培训条件,骗取国家补贴15500元,被贾茂珍据为己有。

  10个基地虚报2359人

  舒兰市有阳光工程培训基地10个,2006年至2008年,这十个基地共骗取国家阳光工程补贴590646.2元,虚报2359人。

  犯罪嫌疑人刘炳奎在担任舒兰市农业局副局长期间,负责主管2006年至2008年舒兰市阳光工程转移培训的基地认定、培训指标的下达等。犯罪嫌疑人刘景志在担任舒兰市农业局科员期间,负责2004年至2008年舒兰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具体工作。

  犯罪嫌疑人贾茂珍在担任舒兰市鸿洋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于2008年该公司被确认为培训基地后,不遵守阳光工程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对国家机关的合同约定,虚列培训人员名单,骗取国家阳光工程补贴款15500.00元人民币,并非法据为己有。

  刘炳奎、刘景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均涉嫌玩忽职守罪。

  近日,舒兰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刘炳奎判玩忽职守罪,判处主刑,免予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刘景志判玩忽职守罪,判处主刑,免予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贾茂珍判诈骗罪,判处主刑,单处附加刑。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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