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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资金咋用住户说了算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11月25日01:59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4日8时40分至9时5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多位市民打进电话,咨询、反映物业相关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包括哪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本期嘉宾

  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 董明义

  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高 阳

  维修资金管理及核算科工作人员 刘 露

  维修费用高

  住户不答应

  住宅超过开发商保修期后,如遇到单元门损坏、屋顶漏水、外墙体脱落、电梯不能使用、监控设备失灵等情况,维修和更新、改造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该由谁说了算?是不是物业公司说花多少就是多少?这些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市民邓女士说,皇姑区某小区入住6年后要动用维修资金,物业公司预算需动用全园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49%,总计几千万元,多数住户认为价格太离谱,多数住户不答应。

  铁西区某小区准备维修单元门,物业公司预算一扇门需要3000元,多数住户不认可,方案被否决,最终只花了1000多元就把门修好了,住户非常满意。

  用维修资金

  得2/3业主点头

  专家解答,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由涉及维修的业主提出使用要求或者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全体业主讨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使用。涉及部分幢、单元、楼层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由所涉及范围内的业主讨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使用,由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确定使用方案。相关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维修基金。

  提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严重影响房屋住用等紧急情况时,比如外墙皮脱落等,可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审核把关

  不准乱花钱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讨论决定。为帮市民看住这笔钱,做到专款专用,市住宅小区管理部门加强了沈阳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工作。

  其中规定,申请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业务的,需要提交工程预算书;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分摊业主确认结果汇总表;业主大会决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及公示照片;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特种改造的,还应提交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或鉴定报告等资料。申请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结算业务的,应提交工程结算书;业主委员会对工程结算、质量评定、费用分摊等情况的验收报告;项目维修前、后状况的照片等资料。也就是说,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的过程中,业主都要参与其中,起到监督、决策的重要作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花,各项目花多少钱合适都是由多数业主决定,维修工程的预算、结算情况都要与业主见面。比如,维修单元门,大多数住户不认可预算价格,那就动不了维修基金。

  本报记者 高志广 见习记者 辛静 杨新跃/摄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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