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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维修基金需全栋楼70%的住户同意 居民犯难

来源:内蒙古晨报
2010年08月18日09:16

  本报包头新闻热线6986666消息 “我们家房子漏水了,没想到启用维修基金那么难。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家住包头市青山区的田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昨日,记者在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4号街坊23栋的田女士家看到,房顶一部分已经泛黄,墙角还在向下滴水。田女士说:“房子是2003年建成的,开发商是世龙集团。以前房子漏过一次水,开发商给维修过。但现在已经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再给维修了。我想启用维修基金,可前几天找到包头市房产局,工作人员说启用维修基金需要全栋楼70%的居民同意,要组织维修委员会,还要住户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可是我们这栋楼没有物业,11个单元的住户,好多我都不认识,怎么和人家协调呀?就是协调好了,也不可能把身份证和房产证给我呀。后来我又找到了房产局,工作人员又给了我一大堆申请表,说得先申请批复后才能修。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包头市房产管理局信访办胡主任。胡主任介绍,小区居民缴纳维修基金后,可以通过申请启用维修基金进行房屋维护。田女士的房子因为是局部维修,不需要所有居民同意,只要这一单元60%的居民同意就可以进行维修,也不需要所有居民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居民到房产局申请后,会有维修人员到居民家里查看漏水情况,可以边申请边维修,时间不会太长。(记者 时婷婷)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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