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全媒体中心记者 雍兴中 吴楚瞳) 没有旅行计划,将旅客转包、出游后随意更改路线……这些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今后可能受到高达50万的处罚。今日,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改草案 代拟稿)》,条例对旅游行业的不正当经营加大了惩处力度。
条例规定,旅行社未制定旅游团队运行计划,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代理经营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中,对于单方面变更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内容,以及单方面终止旅游团队运行或者滞留旅游者,处罚力度最大,将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如果旅行社不按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警示信息要求及时调整旅游团队运行计划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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