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北京楼市开始执行两项新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方案包括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计划、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预售资金监管方案等11项内容。
同时,《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也将实施,要求未来开发商提交预售方案时,商品房预售价格、优惠幅度、房屋预留情况乃至摇号流程等40余个方面的细节问题,都应写入方案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
对违规排号、团购、内部认购等违规行为,通知首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上报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外,更需要明确公示优惠幅度。
业内人士指出,对销售流程的监管,避免了之前同一楼盘售价不同的现象,并可规避部分开发商利用团购等借口变相捂盘以及低价销售给关系户等现象。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