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失衡的县城
张丽华
山西洪洞富豪警察王建雄遇害的消息一经发出,就吸引了大批记者来到了洪洞这个新闻频发的小县城,足见“富豪”和“警察”这两个词组合的威力。
自记者来到这个县城,县城从宣传部到公安系统就开始了与记者的追逐和博弈。两位同行的《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到王建雄出生地南步亭村采访时,遭到一群人的阻拦,而后更是被有关方面“礼送出境”;《南方周末》的记者则被不明人士尾随,还被叫到县宣传部好言规劝离开洪洞。
王建雄在山西洪洞县公职人员队伍中不是孤例。
一些洪洞公职人员发财的方式五花八门。从路权到税收检查权,从坑木到机电,从消防到炸药,都可以成为牟取暴利的环节。
直接经营煤矿的代表,是2007年黑砖窑事件中被查出的广胜寺派出所所长刘林忠以及近期的富豪警察王建雄。其中,刘林忠被曝财产高达3.7亿,王建雄的身家据估计也要数亿。
与王建雄类似,一些公检法系统的人员都是在2000年左右开始经营煤矿,那个时候,煤矿形势每况愈下,许多煤老板都勒紧了裤带过日子。“明天就要过年了,今天还有矿工住在家里不走,要钱。”一位前煤老板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回忆。
不过他说,但王建雄等“兼职”煤老板,当时却经营得比别人好。因为公安系统中,经济侦查部门管着煤矿的偷税漏税,消防部门管着煤矿消防设备,民爆科管着矿山需要的炸药,交警部门管着煤矿运输,这些环节都存在“分一杯羹”的可能。
但实际上,即便利用煤矿外围环节牟利,所赚也相当可观。以路政监控设施的采购为例,知情人士向记者反映,当地个别警员垄断路政监控设备的采购,“利润随便加”。
一位已经离职的洪洞前派出所所长,既经营过煤矿,还通过民爆放行权利直接插手矿山炸药生意。煤矿整合后,他卖掉了煤矿,经营起了酒店。“光送炸药,好的时候一天都能赚40万,”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当地一家煤矿企业的行政人员告诉本报记者,逢年过节是企业“出血”的日子,方方面面都要打点。由于要送的人和部门太多,送礼已经成了企业下属各部门“必须完成的任务”。
社会分层在洪洞这个贫富分化严重的县城已经很是明显。
当记者打车去县政协采访时,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上午去可以找到人,下午就不要去了,“人家都是有第二职业的,下午一般都不在”。有个采访对象告诉记者,公职人员有第二职业是普遍的现象,“有能力的经商,做生意,没能力的,就到企业里打份工,反正部门里人多。”
敢说话的人不多。即使是关系较好的官员,亦是欲言又止,不愿过多涉入。大槐树前的几位老人,在太阳底下喝茶,聊到了王建雄,但听到笔者是记者,马上避而不谈。退休了的老干部对记者的询问也都摆摆手,喝几口手中的茶水。
一个地区丰富的资源,应当为当地全体人民所共享。即使因为效率起见,资源和财富为一小部分为所占有,也应有相应的回馈机制,回报社会。
跳出一步设身处地来想,面对巨额的财富,任谁都不得不心动。但公权力过于容易地伸手索要,反映的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的缺失。
从历史上看,山西的确存在过一个官员经商的特别政策环境,但时间非常短。1983年,时任总书记胡耀邦曾专门针对山西提出要“有水快流”,因为山西有煤,国民经济发展离不开煤,当时煤炭供不应求。“有水快流”即鼓励任何有钱投资的政府、企业、事业、个人兴办煤矿。
但很快在1984年,国务院发文规定,叫停党政干部及其亲属子女不准经商办企业,已经参与的必须马上退出。山西的红顶商人现象在明面上逐渐减少。
“这个政策从1983年一直影响我们到1989年。”洪洞县当地煤矿企业陆合集团总经理史元魁告诉记者。
在不久前的9月27日,洪洞县在煤炭运输治理方面,开始一项新的举措,叫做“五统一”,即统一销售、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上交税费、统一管理,从而堵塞税费流失。
“五统一”的具体实施由洪洞县煤炭工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洪洞煤运公司等成立监管领导组。从驻矿(厂)监管,到公路运输监管,凭“销售票”销售,凭运煤调运单运输。票费每吨煤88元左右,共涉及7个部门、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
据了解,“五统一”的煤炭运销管理举措,来自临汾市规定。但笔者了解到,这一项出台才两个月的规定,已经开始成为一部分人滥用公权的自肥工具。由此看来,舆论监督、权力制衡才是治理的根本。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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