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被撞身亡案索赔遇阻
央视女记者刘薇与江西青年曾庆香在高速路上见义勇为携手救人,不幸双双身亡。2010年11月,刘薇、曾庆香被追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昨天上午,两人的家属向4方责任人和单位索赔300余万元一案在北京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与见义勇为得到的赞许相比,刘薇和曾庆香家属面对的赔偿之路十分艰辛。4家被告方对赔偿都显得躲躲闪闪。作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货车车主赵某和司机周某目前已经因交通肇事罪入狱服刑。在庭审开始前,法官曾经提前询问了两人关于赔偿的意见,两人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赔偿,但目前已经没有经济能力。而肇事大货车的挂靠单位——某运输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只愿意在赵某所缴纳的挂靠费用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方面则表示,各方均有赔偿的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只能在投保范畴内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在该次事故中,最后撞向刘薇等人并导致他们死亡的车辆车主鲁某也被追加为被告。但鲁某认为,当时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自己的车在正常驾驶中受到连累才发生事故,自己并无责任,因此不该承担任何赔偿。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