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近期密集调整 加税有理?
作者:赖芳
给股市去泡沫,调高印花税;给房地产降温,酝酿房产税、物业税;为了保护环境,出台新车船税;加强控烟力度,提高烟草税……不断酝酿出台的各式新税种和各色等待“创收”的老税种背后总有大条的“理由”支持,这些“理由”冠冕堂皇,却是否是我们真正能接受的理由?
车船税、关税、购置税……不同的税种,却有着共同的趋势——上升。
人民日报社下属的《国际金融报》7日的一篇报道列举了近期刺激着人们神经的一次次税负调整。
烟草税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消费处处长胡先明日前表示,我国正在制订新的烟草税调整方案,明年有望出台。“为了进一步加大控烟力度,烟草税率肯定会继续提高。”
《南方都市报》6日的社论则指出,中国因为存在公款消费烟草的特殊国情,所以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价格杠杆用之于中国的烟草市场将黯然失色。去年国家提高烟草产品消费税的举动没有对控烟起到明显作用就是一个证明。
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指出,即使加税后烟草加价,亦只会对低价烟产生抑制消费的作用,现有国情下,高档烟“越贵越有人买”。而消费低档烟的烟民“从来就不是中国烟草消费的决定性力量”。
车船税、购置税
有消息称,从2011年1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现有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将由现在的7.5%调高到10%。也就是说,届时购买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消费者将多花费几千元钱。
此外,正在审议中的车船税也基本定下上调的基调。
据本网10月18日和30日的报道,新车船税改革方案只有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其他乘用车车型税额都有所提高。而且从环保角度来说,以排量为切口进行征收金额划分不科学。此外,去年的燃油税改革已经考虑了节能减排,如果再在车船税的环节以“节能减排”为名进行“梯度征收”,很显然是重复征税。
关税
中国海关8月出台的《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54号令),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此前的《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43号令)则把国际往来个人邮递物品与港澳台往来个人邮递物品免税额从之前的500元和400元,调整为50元。
据本网10月27日和11月15日报道,海关称,这些举措是为了打击违法走私活动,解决关税流失问题。而对于购机价不足4000的iPad要按5000元征税,海关总署称主要是为方便旅客,以便利和简化为原则,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国际金融报》的报道指出,以上几类税收仅是处于上升通道中的零星点点。跨入“十二五”,即将有多种税种以新姿态走向上升通道。但无论是备受瞩目的房产税改革,“箭在弦上”的资源税改革,还是即将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收,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加重企业以及居民的税负重担。
另据《广州日报》7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5日在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发表演讲时指出,中国流转税类比重偏高,财产税类比重偏低,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显得很大的不足,累退性特征比较明显。言下之意就是,财产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加大对有产者的征税力度。
我国的税负算不算高?
据财政部网站11月11日提供的数字,今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收入超过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5%,其中的税收收入超过6万亿元,增长22.6%。
援引财新网5日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倪红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办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论坛上指出,“即使按最保守的口径,中国各种税收加上非税收入,各级政府拿走了GDP的三分之一还要多。自1994年到2008年,中国的税收占GDP的比重,每年增速大概为0.5%—0.7%,如果不控制增速,再过五到十年,税收占GDP的比重会提高三至五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政府还要从国民收入蛋糕中多切一块。
经济评论员谭浩俊早前曾在《国际金融报》撰文指出,全年财政收入突破8万亿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达到GDP增速的两倍已成定局。而按照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原理,如果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持续增长,那么就会产生三种可能:一是挤压居民收入,二是挤压企业积累,三是对两者形成共同挤压。
实际情况是,1993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2%左右,但到了2009年,这一比重已提高到了32.2%,提高整整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则由2003年的49%下降到2009年的39.%,也下降了1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这些年来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实际上挤压了一些劳动者的报酬。
眼下,我们正面临通胀的巨大压力:一方面,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全面上涨,使原本就很脆弱的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下降,10月份居民储蓄下降7000亿元,也不乏这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收入的过快增长挤压了企业的积累,影响了企业提高职工收入的能力,又使职工收入的增长更加艰难。
上述《国际金融报》的报道则是举了一个侧面的例子来回答这一问题:国外某杂志发布的2009年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显示,按其方法测算,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在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仅次于一个欧洲国家,而该国家虽然税负甚重,但社会福利却很发达。不过,这种计算方法随后被我国相关官员所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