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12月9日电 (记者 余显伦)泰国宪法法庭9日以使用法律程序不正确为由,驳回由泰国检察院提诉民主党不当收取捐款案的诉讼请求。这已是第三次免除民主党被解散之虞,前两次分别为2007年5月30日和2010年11月29日。
该案案由指,泰民主党在2005年收取一上市公司单笔2.58亿泰铢捐款。根据泰国宪法规定,政党每年接受的单笔捐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泰铢。
泰国宪法法庭9日对该案进行庭审,7名庭审法官以4比3的投票表决结果,驳回了控方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控方在诉讼过程中没有正确遵循法律程序。合议庭本由9名法官组成,但有2名法官因故退出,当天的合议庭由7名法官组成。
根据泰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泰宪法法庭9日裁定民主党不当接受捐款的罪名成立,这一成立于上世纪40年代的泰国老牌政党将被解散,包括现任总理阿披实在内为数不少的政府高官亦会被禁止从政5年。
泰宪庭的裁决公布后,泰国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在当天中午站上了1035.63的高位,比上一个交易日上涨了1.03%,交易额达173.1亿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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