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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孩产女后顺窗丢弃致其死亡 被判缓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15日03:15
  本报讯 (记者陈博)年仅15岁的河北女孩王梦(化名)未婚先孕,怕被父母责骂,遂来京打工,在公共厕所生下婴儿后扔掉,致婴儿死亡。近日,王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事发

  自称孩子是男是女都没看

  事发地是位于丰台区关家坑大汉写字楼的一个公共厕所。

  今年1月3日,天下着大雪。下午5时许,写字楼保洁员清扫锅炉房夹道积雪时发现,一名女婴一丝不挂地躺在雪中,肚子上还有脐带,但已无呼吸和心跳。与此同时,北侧二楼到地面的墙上有斑斑点点的血迹。

  据介绍,该写字楼共有4家公司入住,二楼是一家织绣公司的女工宿舍,而沿着血迹往上的位置,正好是二楼女厕所的窗户。

  写字楼领导得知该情况后,一边用棉被包裹婴儿,一边报警。织绣公司则派人到宿舍检查是否有员工扔孩子。问到王梦时,她开始否认。直到警察赶到,王梦承认孩子是她生的,但因心里害怕,就从厕所窗户把孩子扔了出去,“连孩子是男是女,我都没看清”。

  供述

  怀孕后为瞒家人来京打工

  1994年,王梦出生在河北保定的农村,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

  2009年在保定市打工时,王梦认识了大她7岁的范某并恋爱。但据范某表示,两人并未发生性关系。两个月后,两人分手,此后再没联系。

  去年4月份后,王梦一直没来月经,还恶心、呕吐,她意识到可能怀孕了。王梦 供述,平时爸妈管她管得很严,如果知道她怀孕,肯定会打骂她,她又不敢去做人流,就想把孩子生下来送人。眼看着身体越来越胖,她怕瞒不住父母,便和同乡来京打工,想在外躲过家里人。

  进织绣公司后,王梦从没提起过自己怀孕的事。同事们回忆,虽然9个女工同住一个宿舍,不过大家只是觉得王梦年纪不大,饭量却很大,而且身体胖,走路慢,睡觉不脱衣服,也不爱运动,但大家都没多想。

  生产当天早上7时,王梦称肚子疼请假,一直卧床休息。下午她从厕所回来后,同事见她右手沾血,上前询问时,她称是月经,没弄干净。

  庭审

  未成年母亲认罪被判缓刑

  法医鉴定确认,王梦所生女婴为活产儿,系颅脑损伤死亡。

  近日,丰台法院审理此案,检方指控王梦故意杀死女儿。

  对此,王梦表示认罪。她的指定律师认为,王梦犯罪时尚未成年,而且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缺乏家庭方面的约束,导致其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下犯罪,建议法院从轻判罚。

  12月13日,丰台法院一审宣判,王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庭审时,王梦母亲李女士从老家赶到法院旁听。听到判决,她哭着自责:“我没有看好自己的女儿,让她遭这么大的罪,我后悔啊。她这么小,以后可怎么办啊?”

  追访

  女孩称曾遭强奸致怀孕

  对于孩子的生父,王梦先表示是其前男友范某。但范某接受警方调查时,称和王梦“只在一个床上睡过,但没发生性关系”。之后的亲子鉴定也确认,范某并非该女婴的生物学父亲。

  警方再次找到王梦,这时她称“孩子是被强奸后怀孕的。”

  王梦说,2009年,她在老家县城打工,通过小姐妹认识了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带她俩在县城看电影、上网吧、吃饭,当天,她喝了酒被该男子带到其住处。半夜,该男子脱她的衣服,她惊醒后要喊,对方捂住她的嘴说:“你喊,我就掐死你。”王梦表示,随后,该男子将其强奸。但因该男子是名小混混,她害怕其威胁她的家人,同时也担心村里人知道后会看不起她全家,就没敢报警。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追查犯罪嫌疑人。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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