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一交警驾车撞死人被拘
网友发微博称肇事民警案发后弃车逃逸且找人顶包,对此,交警局方面没有回应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刘明)市交警局20日通报:我市发生一宗重大涉警道路交通事故,南山一交警开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目前该民警已被刑事拘留。
据通报,15日21时13分许,南山交警大队民警周国权驾驶粤B/JB8××小车,在蛇口港辖区蓝天路与柳某燕(女)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柳某燕当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肇事嫌疑人周国权已被刑事拘留。交警局表示此宗交通事故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事故细节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至于微博所传言的涉事民警周国权撞死行人后,先是弃车逃逸,后又指使朋友前去顶包的说法,交警局方面并未提及,网友希望警方详细公开事件的所有细节。
□法条链接
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来源: 晶报